新规出台 旅游微商何去何从?
[](特别评论员紧张局势)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论最终结局如何,微商这样一个无店铺经营行为,将迎来更为细致的管理办法。可惜,这样一则利好消息对于旅游微商而言,似乎关系不大。
不难阅读意见稿,意见稿第七条指出,没有商店零售经营者或者相关服务提供者需要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 无门店零售经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似乎是为旅游类别量身定做的条款。重要的是要知道,国家有关部门尚未颁布“全民旅游”的法律、法规。如果他们从事旅游业,仍然要获得固定的营业场所、注册资金和质量保证。也就是说,做旅游微信业务的前提条件必须是获得行政许可或备案。
结合第八条: 无门店的零售经营者通过相关服务提供者从事销售活动的,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授权经营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许可资料; (二)居民身份证,联系电话,营业地点(住所).. 经营者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 2) 所列信息; 需要审批或者备案的,应当同时提供 (1 )所列信息.. 相关服务商应核对无门店的零售经营者提供的信息,留存复印件备案,并留存备查..
这两个细节明确说明了许可证是必需的,自然人实际上可以这样做,但它需要检查、批准或记录。字里行间,模棱两可,可以理解为:没有实体店,不要随意开店。
先按这边的表。纵观旅游业,随着互联网的影响不断渗透,微信的商业模式也逐渐浮出水面。2014年8月,百事可乐旅游依靠各省和各城市的实体店推出“Palm Lutong”微信商店进入O_2O。2015年2月,突尼斯宣布,只要微信用户跟踪官方账户,他们就可以在申请并通过考试后成为“突尼斯管家”。2015年4月,中新旅游宣布将“边玩边赚钱”。2015年5月,携程还开始建造人人网的微型商店。
每个人都开始做微信业务,问题自然出现了。
如营业执照、实体店等,最基本的问题更容易处理:有实体店的企业可以直接授权店面员工,可以说是网上和线下的微信业务,可以说是百利无害;至于没有实体店参与的旅游企业,授权给谁是问题,如何授权是一个问题,多大的授权也是一个问题,确实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首先,为什么一个依靠热情而没有多少行业经验的微型店主经营一家商店呢?这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产品在货架上,三个在社交圈发送广告在05:00?第二,如何解决问题?比如最近发生在尼泊尔的地震,我相信大家都还在害怕。如果旅游微信商户销售尼泊尔旅游产品,万一发生事故,我们该怎么办?你能及时处理吗?如果有伤亡怎么办?责任应如何划分?第三,管理又如何?重要的是要知道,一个根本不属于自己企业,又不受企业约束,但实际上与自己的企业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微型店主,是一颗定时炸弹。
微信招商,有点高端的说法,这是基于社交营销模式的朋友,直截了当地说,就是利用朋友之间的信任关系来做生意。自古以来,有多少商业模式是建立在友谊的基础上的?即使能够勉强建立,一个好的旅游微信商人也应该能够熟练地控制供求,能够及时应对事故,能够分析数亿产品。这是每个人都能做的吗?
这是卖旅游啊,不是卖红薯!
销售旅游产品有着自己独特的需求场景,它绝不是一个简单的朋友圈来发送广告,离线商店的支持是旅游微型商店广泛应用的必要基础,也是诚信的保证,是质量的前提。把社交圈的信任作为交易的必要条件太危险了!毕竟,这个产品类别充满了太多的不确定性。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100美元一天的旅行有问题,那么买家和卖家上法庭肯定是不够的,因为即使是基于朋友的感受,他们也能消化这场100美元的危机,而损失的是企业品牌的声誉,这个品牌与微型店主关系不大,但如果这是一次价值10000美元的出境旅行呢?
总之,旅游微信商家如果从诞生之初就有缺陷,不能及时纠正,必然会成为正常人,就像今天微信上的毒面具和假奶粉一样,不仅无法帮助营销,还会给品牌带来无穷无尽的危害。